第一百零四章,驱狼吞虎(3)
和林镇外,一片黑压压的敌军。散开在荒野之上,荆展手舞曹岚赠予的横刀,冲杀在骑兵队列的前锋。

荆展手中的长柄横刀,乃是依照帝**中步兵制式横刀的样子打造而成,这种刀如汉兵骑兵所用的制式马刀一般,一般重不会超过十斤,刀身一般都成狭长形,锋刃薄锐,利于斩杀。

不同的是,帝国骑兵所用的制式马刀的刀背更厚,而且刀身长直如电,直到刀头的位置才有一丝细微的弧度。而这横刀的刀背却只有半寸,刀身从手柄处开始略弯,整体却呈直线,犹若女子的弯眉一般。

而且,这把横刀的重量远超一般马刀,估计在十五斤左右。可就算是一般汉兵步兵所用的制式横刀,只要是经过训练的战士,一刀下去,都可将一名成年男子劈成两半,更不论这样一把锋锐沉重的改制横刀了。

而这种改良的长柄横刀。很快就在实战中发挥出了威力。

这横刀的刀柄比一般横刀长出了近五尺有余,刀身长约一尺半,拿在手中,刀锋给人一种无坚不摧的感觉。借助马匹冲锋的力量,本来算不上巨力的荆展,竟然轻松的将对面一个用圆盾抵挡自己的高卢轻装步兵,连盾牌带人,斜斜劈开,那士兵的下半身甚至还在惯性的作用下,向前冲了两步,而上半身却忽然如折断一般,从中断裂。

血光顿时冲天而起,溅了荆展一身,而那刀锋之上的鲜血却很快流淌落地。

一旁的一个西方联军步兵看到这样的惨景,忍不住低头干呕,荆展哪还客气,横刀顺势连斩,好大的头颅就滚落在地。

“真是好刀!”荆展忍不住赞道。

其实相比较被曹岚他们惊为天人的箭术,荆展的刀术却只能说是一般。前文说过,帝国骑兵,尤其是十大军团的精锐骑兵,人人皆修习连环三刀,只是修习的招数多少的问题。

根据帝**律,普通士兵和军官,低级军官与高级军官修习的‘连环三刀’的招式不完全一样,只有团长以上的军官才有资格学习完整的连环三刀,而作为连环三刀的母本。帝国镇国侯关家的青龙刀法,当世更是只有关家的血脉才能习得。

甚至连关信鹏,出身关家旁支,都不敢说自己能掌握到青龙刀法的精髓,也只能说是粗略修习过几招。

这也是当初段义臣能有幸习得一部分青龙刀法的精髓,加上天资纵横,结合自己段家祖传的刀法和军中的连环三刀精要,才琢磨出自己的一套刀技狮头岭一战中和李炎硬拼了个不相上下。

荆展初修的刀法,当然也是连环三刀的简版,后来在那无名山谷内,江筑英将自己知道的连环三刀的精要悉数教给了这些一直跟随雷东风的骑兵,荆展的刀法才得以大进。

不过,比之身边的曹岚,却又相差不小。

只见曹岚手中的长柄横刀的刀身竟然比荆展的还要长上近半尺,而且看起来也似乎更薄一些。

就是这薄薄的锋刃,每一次挥动下去,都会夺走一个高卢轻装步兵的生命。

那看似轻易的一刀,直接让敌人人兵两断,初始却并没有鲜血涌出,只因那刀太快。冰冷的锋刃似乎在瞬间将敌人的鲜血封存在已经劈成两半的**内。片刻,鲜血才在血压的冲击下,带着碎屑的皮肉,奔涌而出。

而曹岚的刀法显然不只是体现在这迅捷的刀速上,刚刚的一刻,一刀横斩,海底捞月一般,从斜下至上,竟然连斩三人,而且回首轻盈一刀,又抹断了一个在马侧出刀的敌人。

而且,曹岚的刀法总给他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这长柄横刀说重不重,自己荆展手中这把在十五斤左右,而曹岚那把当在二十斤上下。虽如此,和一般的大刀阔斧等相比,就显得很轻了。

但若是比之短刀、长剑,甚至马刀,都要重上至少一倍。

而曹岚用起那把横刀来,却给荆展一种刀走轻灵的感觉,那感觉就仿佛曹岚用的不是一把长刀,而是一把宝剑一般,迅捷刁钻,刀法凌厉之极。

而且虽然那刀法看似基本以迅猛为主,力道十足,但总显得有几分阴柔。

如此刀法真是前所未见,却实在适合这骑兵的冲阵。、

够快、够狠、够刁钻。

“此人武功当不在雷军团之下。”荆展暗做比较,觉得如果雷东风的戟法这些日子没有进展的话,也就是和这曹岚旗鼓相当。

两人都是以快取胜的战将,雷东风胜在迅猛如雷。气势如虎,大开大合、堂堂正正;曹岚却是快捷如电,刀法独特,刁钻四出、血腥阵阵。

当然,他却不知雷东风经过连番血战,和平日的勤学苦练,已经快将前世休息的的骑兵刀法和连环三刀以及江筑英所传的虬龙戟法,慢慢揉和在一起,冷锋双戟如今驶来,却也未必是曹岚能抵挡的。

此刻,一个整编团,五百名奔雷军骑兵,加上荆展带来的十余狂澜军骑兵,已经在这些高卢轻装步兵之中来回冲杀了两次。

偶尔有漏网靠近城墙的轻装步兵,都被关信鹏指挥弓箭手射杀在城墙下,根本对和林镇的防御造不成威胁。

而远处的高卢万夫长坎贝尔已经指挥着高卢轻骑兵和鲜卑骑兵快速冲锋而来,显然是想解救这些步兵,如果任曹岚、荆展等人这般冲杀下去,恐怕再有五分钟,这些步兵就会溃散开去。

“撤!”眼见敌人大队骑兵和已经扑了上来,而且自己这边阻延敌军攻击,消灭敌人步兵有生力量的目的已经达到,曹岚一刀砍飞眼前一个阻路的敌人。带领众人迅速向和林镇跑去。

荆展却是自觉断后,不慌不忙的一边撤退,一边转身张弓搭箭,射向主机而来的敌军骑兵。

只见荆展有若机器一般,不断的扭身、开弓、出箭,一箭快似一箭,很快一壶的箭矢被射了个干净,而远处追击来的敌方骑兵,已经坠马而落不下三十人。

要知道,帝国骑兵为保持机动性,一壶箭的定量不过为二十支。重量大约在五斤左右,而每次行军,除了身上配备一壶至两壶箭外,其余一般归军械营运送,而如鲜卑轻骑为了追求速度的极致,每壶箭不过13支。

至于战时,战斗没有开始前,骑兵的弓箭则一般放在备用的马匹上;开始后则随身携带一、两壶,最多不过三壶。

即便这样,帝国一个轻骑兵所携带的箭矢数量也十分有限。

而如雷东风、荆展这样长途奔袭的特例人双马,甚至三骑,每人这一路所携带的全部箭矢数量也不过就在三百支左右。

此刻,荆展只用曹岚战前赠予的一壶箭,在这样黑暗的条件及快速移动中,不过半分钟里,二十支箭连续拈射,如八方风雨一般,竟然射下近三十人,真可称得上是箭无虚发,甚至一箭双敌了。

当然,这里也有敌人托大,阵型密集,以及追击过紧的原因。而且其中有两箭竟然是敌军射向荆展,却被荆展顺手捞住,反射回去,好不潇洒威风。

不过,在荆展如此可怕的箭术下,后边追赶的敌军下意识的开始减速,任凭坎贝尔大声叫骂,前几列的骑兵的速度就是提升不上,眼看着汉兵轻骑一个个进入了城门。

“尔等谁还敢上前?”荆展难得的豪气顿生,厉声高喝,手中弓弦如满月,虚射一下,砰然作响。

虽无箭矢飞出,后边追赶的西方联军骑兵却一阵慌乱。一个敌军甚至**坠马,被随后赶上的马匹踏成了肉泥。

“将军威武!”城墙上的汉兵目睹此情此景,齐声喝彩,士气大振。

箭箭毙敌荆明扬,空弦杀敌无双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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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将军,你杀的敌人好像没我多哦。”荆展一进城门,曹岚就笑道。

“嗯?”荆展淡淡应道。

“师团,荆将军刚才断后,大发神威,连射二十余箭,毙敌不下三十余人,刚才更是用空弦将一个敌军惊落马下,真乃神技!”关信鹏走下城墙,兴奋道。

此刻,城墙上以及刚刚看到荆展断后的奔雷军士兵无不面带尊敬仰慕之色望着荆展。

如果始荆展箭射西方联军劝降的百夫长那一箭只是惊艳的话,那么荆展刚刚最后的表现,可以说是让他们感到了震撼。

神箭、箭神,这是这些士兵中悄悄涌起的想法。

本来曹岚那一把长柄横刀舞的如冬雪飘飞,煞是精彩,但和荆展这最后的空弦杀敌一比,却逊色了不少。

“哈哈,如此说来,我杀敌却比荆将军少了不少啊,荆将军能空弦毙敌,曹某佩服!”曹岚笑道,毫无嫉妒之意,果然是个豪爽之人,一旁的荆展和凌云微微点头。

“荆某于箭术一道却曾下过苦工,不过今日还是仗曹大人刀弓之利!”荆展微微点头,这番话既不可以掩饰自己的骄傲,却也不抹杀曹岚的功劳,不卑不亢。

曹岚闻言,眼中欣赏之色更浓,顺手将荆展递还的弓箭和横刀又推了回去:“宝剑赠英雄,红fen送佳人,这刀、弓我还有和手的,这一套荆将军就留下吧。”

“弓我有更好的,刀很顺手,我留下了。”荆展也不客气,淡淡道。

“还是你这脾气直爽,比信鹏更对我胃口,走,上城墙,待这些不知死活的蛮子们上来,我等好痛快杀敌!”曹岚闻言,欢喜的一拍荆展的肩膀,几日来的不快仿佛一扫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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